发展规划处是为学校发展提供决策参谋、统筹规划实施学校改革与发展事业的综合性职能部门,部门工作职责为:

1.组织、协调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校园建设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与年度评估,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制定、实施各专项规划;

2.负责学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办公室工作;

3.组织、协调为学校争取重大战略资源的工作;

4.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为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与重要政策提供建议或决策咨询;

5.统筹大学章程编制、修订与实施推进,负责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建设;

6.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统计上报及台账核查工作;

7.组织、协调地方行业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

8.规划论证校区功能,协助推进区划调整;

9.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10.组织学科建设各类项目的申报、评审、检查、评估、验收、管理等工作;

11.负责新增硕士、博士学位点申报工作;

12.负责组织协调高峰学科和高峰培育学科建设和管理工作;

1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