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遵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皖教秘高〔2015〕11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 以及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精神,学校将编制《安徽财经大学2015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报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向社会发布,同时也将作为学校接受教育部审核评估的重要材料之一。
编制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体现;也是高校向社会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精神(见附件1),根据2015年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情况,结合学校实际,在自我检查评估基础上,形成各项支撑材料(参照附件2要求,写作体例及相关时间节点参考和比照附件3),并于6月20日前将材料纸质文档(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其电子文档报送我处。
为进一步丰富“报告”内容,更好展示学校风采,同时征集具有宣传价值和收藏意义的2015年各类重大活动现场图片、视频,以及高质量校园风光等音像资料,欢迎大家踊跃投稿。凡被采用、收藏的,酌情付酬,音像资料投稿截止时间:2016年9月30日。
联系人:李育泽,电话:3170162,邮箱:acfgch@163.com。
附:
附件1: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pdf
附件2:《安徽财经大学2015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材料目录.doc
2016年5月31日